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國防部版本之投標須知及契約通用條款,較符合購案需求情況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上項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投標報價單(4)投標廠商聲明書(5)同意書(招標文件附件)。
附加說明
一、現場投標:臺北市民族東路17號〈會客室投標箱〉、通信投標寄台北民權郵局第500號信箱。
二、親自領取投標文件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缺件應即補正,通信申領者應持原申領招標文件於開標前一日至本機關補正,因未補正而造成貴廠商權益損失者,本部概不負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後勤通資處(電話:02-25854318,傳真:02-25852013,地址:台北市民族東路17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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