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江少校(691538)/楊少校(6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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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mndmp001@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許可登記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等、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及得提供機關勞務之自然人。(本案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付會員證明)
二、計畫主持人需具有建築或文化資產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且過去曾實際執行與參與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計畫相關工作經驗。(請於服務建議書內敘明工作經驗)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後勤通資處營繕採購組)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電話:(02)2585-4318;傳真:(02)2585-20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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