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B05403P 已截止

憲兵訓練中心105-106年度「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案

憲兵學校 公告日:104/12/11 截止日:104/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5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4/12/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憲兵學校
機關代碼 A.5.1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瀚良
聯絡電話 (02)22931592
機關代碼 A.5.15.1
單位名稱 憲兵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聯絡人 李瀚良
聯絡電話 (02)22931592
傳真號碼 (02)22925672
電子郵件信箱 percussionry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8 09:00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證明及許可證。 5.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項目應含一般垃圾乙項。 6.清除項目同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清理許可證內容相同。 7.具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證明及許可證。 5.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項目應含一般垃圾乙項。 6.清除項目同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清理許可證內容相同。 7.具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憲兵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憲兵學校
機關代碼 A.5.1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瀚良
聯絡電話
(02)22931592
機關代碼
A.5.15.1
單位名稱
憲兵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聯絡人
李瀚良
聯絡電話
(02)22931592
傳真號碼
(02)22925672
電子郵件信箱
percussionry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8 09:00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證明及許可證。 5.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項目應含一般垃圾乙項。 6.清除項目同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清理許可證內容相同。 7.具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證明及許可證。 5.清除許可證、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項目應含一般垃圾乙項。 6.清除項目同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清理許可證內容相同。 7.具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憲兵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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