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reserve203@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一組新臺幣1萬5仟元、第二組新臺幣1萬6仟元、第三組新臺幣4仟7佰元、第四組新臺幣4仟6佰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78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三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國防部所屬單位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修訂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不及提出當期,得提出前一期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廠商資格:同上。
貳、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網路下載:自行自本網站下載。
參、開標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三號標場。
肆、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
一、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後勤科傳真:02-29441444、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
二、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後勤處電話:02-23705419傳真:02-23145538地址:台北郵政90411附7號信箱。
三、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五、檢舉信箱:
(一)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箱
(二)新北市調查站 02-29628888板橋郵政60000號
(三)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四)檢舉貪污防弊信箱號碼(為有效「檢舉貪污舞弊,實施重賞重罰」,期保障合法權益,若發生不法、疑點或事實,請即多予運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電話:(02)23819808、(02)23313230,免付費電話:0800-068-065,傳真:(02)23819808,信箱:台北郵政90411附1號信箱。
伍、其它:
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8年7月15日陸經字第0980014473號函規定,現階段機關辦理採購,不准許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在台成立之陸資企業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為投標廠商或政府採購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設定權利質權之分包廠商。
陸、本案第4組履約地點為花蓮縣(原住民地區),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