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fa977045@mail.caf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如曾三年內完成具有維護國內軍事院校或本校維護品項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單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等)、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A)駐校維護人員均須具備微軟系統證照及行政院勞委會丙級電腦硬體證照。(B)伺服器主機及網路設備維管暨檢測之維護人員(a)LINUX 相關認證或微軟 Mirc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EXpert:Server Infrastructure 證照 (b)Extreme ENA 認證證照或 Juniper JNCIA FWV 認證證照。(C)機房環控設備維護檢修,廠商人員須具備丙種(含)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具備行政院勞委會工業配線丙級(或丙級以上)工業配線技術士證照;為確保廠商具有維護本校設備及後勤支援能力,廠商其維護人員須具(a)HP 伺服器維修認證證照(b)Kaspersky 防毒認證(c)Vmware vcp6認證證照(d)Cisco CCNA 認證證照。投標需檢附上述人員證照及勞保局核發之人員勞保文件影本)。
(5)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因應行政院推動採購電子化,本案領標請先行上網辦理電子領標。
2.參加現場開標廠商,請確於開標前30分鐘到達本校會客室(本機關因須辦理人員進入會客管制,為避免影響各廠商權益,煩請各廠商配合),屆時由專人帶往開標會場。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0年12月6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等標期不足10日者,以10日計算(如最後1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於110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3款所定期限,以書面提出異議。受理機關:空軍軍官學校:電話07-6254141、傳真07-6253283,地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一號。
5.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6.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 以電話預約,並憑購買招標文件(招標單)首頁進入現地勘查:地 址: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一號,聯絡電話:(07)625-4141#977171,聯絡人:吳小姐。
7.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招標公告視為招標文件之一部份,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計畫清單規定。
8.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