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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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聯絡電話
(03) 4664600 #3450082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12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應於12月20日前完成履約項目,並提送付款資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下列3項均須具備,不可缺少)。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中級電氣技術資格人員證明文件。
(3)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相關證明文件(檢驗維護範圍須涵蓋桃園市)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下列3項均須具備,不可缺少)。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中級電氣技術資格人員證明文件。
(3)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相關證明文件(檢驗維護範圍須涵蓋桃園市) 。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下列3項均須具備,不可缺少)。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中級電氣技術資格人員證明文件。
(3)能源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相關證明文件(檢驗維護範圍須涵蓋桃園市) 。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投標:陸軍專科學校會客室(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電話:03-4664600#345283。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以落地郵戳為憑)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2年1月6日止。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1月16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正體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陸軍專科學校總務處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電話:(03)4664-600#345091;傳真:(03)4361-609。
【其他】
1. 針對「購案品項內容及現勘」有疑問請洽:蕭先生03-4664600#345082。
2.配合國防部防疫政策,防範新冠變異株Omicron威脅,強化本校防疫措施,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進入本校需完成3劑新冠肺炎接種且達14日以上者,出示接種證明(包含疫苗接種黃卡、手機APP健報快易通或健保卡標示貼紙),並完成體溫量測與手部消毒,即可入校。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投標:陸軍專科學校會客室(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電話:03-4664600#345283。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以落地郵戳為憑)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2年1月6日止。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1月16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正體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陸軍專科學校總務處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電話:(03)4664-600#345091;傳真:(03)4361-609。
【其他】
1. 針對「購案品項內容及現勘」有疑問請洽:蕭先生03-4664600#345082。
2.配合國防部防疫政策,防範新冠變異株Omicron威脅,強化本校防疫措施,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進入本校需完成3劑新冠肺炎接種且達14日以上者,出示接種證明(包含疫苗接種黃卡、手機APP健報快易通或健保卡標示貼紙),並完成體溫量測與手部消毒,即可入校。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專科學校總務處後勤組(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電話034664600#345091、傳真03-43616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