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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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計畫編號
112-12200076030011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06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個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核定開工之日起110個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標:陸軍軍官學校總務處採購組(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 電話(07)7473199。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高雄鳳山郵政90602-4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標單工本費(採免費發給);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陸軍軍官學校總務處採購組(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電話(07)7473199。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830高雄鳳山郵政150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2年7月28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校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8月5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其他】
1.針對「購案品項內容及現勘」有疑問請洽,陸軍官校語文中心:劉譯猷中士,聯絡電話:0976-058025。
2.修正項目:新增投標須知附錄6總價報價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軍官學校(電話:07-7473199、傳真:07-7481891、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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