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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信義路一段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社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及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擇符合需要修訂,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檢附服務建議書9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廠商需具有「經濟部乙等冷凍空調業登記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須提供服務建議書9份
2.案內相關內容詳如採購計畫清單、評選須知及契約條款。
3.案內如須現場會勘,聯絡人業務部 王先生 電話:02-23222722#5007
4.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訂於6月11日上午0930時開資格標,後續由本社申購單位依服務建議書內容進行評選,優勝廠商後續議價決標作業。
5.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青年日報社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 ,電話:02-23222722#5011,傳真:02-234168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