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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因買方未於下年度開始前完成招標訂約,得延續本案時,應由賣方依本約之各項得標單價履約延長1期,預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履約期限
每一檔期確樣無誤後,於接獲機關通知次日起4日內完成印製及報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1)上述財物、勞務提供所生一切成本、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不另計價。
(2)本清單未載明事項,依「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內購勞務採購契約條款」辦理。
(3)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共分2組;第1組為計畫清單項次1-5,第2組為項次6-11(已決標),廠商請就第1組報價,各組決標廠商家數僅有1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3年11月6日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電話:02-23922377、傳真:02-339326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25,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