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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福利事業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請逕向各地金融機構劃撥,銀行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0560713120168,收款人:生產服務基金-福利處403專戶,持劃撥收據正本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1月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工作時程如下:
(1)本案標的物每月出刊乙批,廠商須於本處交付稿件日之次日內,送交1:1數位樣至本處;若審核退件延誤時程,亦依逾期計罰。
(2)確認打樣無誤後始可印刷,廠商須於本處通知次日起4個日曆天內完成印製並報驗。
(3)於驗收合格後翌日送達交貨地點。
(4)上述時程,除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之事由(天災等),經廠商提出有效證明查證屬實且經本處同意不予計罰外,餘以逾期罰則處理。
(5)若有緊急需求,本處得於上機印刷前改版,因而造成之延誤,不列入計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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