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領標請先致電林先⽣0989868047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段70號(陽明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投標廠商於投標截⽌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段70號陽明樓⼀樓會客室內之標箱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投標截⽌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國防部⼼理作戰⼤隊陽明樓⼀樓會客室內之標箱(如⼤⾨無法放⾏時,請先聯繫承辦⼈林先⽣0989868047,本隊將由承辦⼈前往⼤⾨會客室收件)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箱,切勿將投標文件轉交會客室。
2.經濟部98年4⽉2⽇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3.本隊將統⼀於開標前20分鐘前往會客室引導參與開標之廠商⾄陽明樓開標室,建請各廠商配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理作戰⼤隊-(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段70號陽明樓、電話:02-28937950、傳真: 02-28936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