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12022P022 已決標公告

國防部民國112年第六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決賽場地設置委託服務承攬契約案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決標日:112/05/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機關代碼 A.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參謀組
聯絡電話 (02)28939747
機關代碼 A.5.1
單位名稱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
聯絡人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參謀組
聯絡電話 (02)28939747
傳真號碼 (02)28936387
電子郵件信箱 gpwd@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 70號陽明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領標請先致電蔡先生098885903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0:00
開標地點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陽明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心 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內之標箱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112年7月11日前提交結案報告,如遇天災、傳染疾病及政府宣布停班課等不可抗拒因素活動時間最晚延期至112年12月31日前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時須檢附「服務企畫書」10份、經濟部營業登記「J601010藝文服務業」及「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 內之標箱(如學校大門無放行請聯繫承辦人蔡上士0988-859038,統一於截止 投標1700時前往大門口會議室收件)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 箱,勿將投標文件轉交會客室。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 (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 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 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 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 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3.案內禁止僱用大陸地區、非法勞工。 4.參與開標廠商,本大隊統一於開標前20分鐘至會客室統一帶往開標室,建請 各廠商配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 70號政心戰大隊陽明樓、電話:02-2893-9674、傳 真:02-2893-6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5.1
聯絡人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參謀組
聯絡電話
(02)28939747
機關代碼
A.5.1
單位名稱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
聯絡人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參謀組
聯絡電話
(02)28939747
傳真號碼
(02)28936387
電子郵件信箱
gpwd@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 70號陽明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領標請先致電蔡先生098885903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0:00
開標地點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陽明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心 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內之標箱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112年7月11日前提交結案報告,如遇天災、傳染疾病及政府宣布停班課等不可抗拒因素活動時間最晚延期至112年12月31日前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時須檢附「服務企畫書」10份、經濟部營業登記「J601010藝文服務業」及「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廠商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投入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陽明樓一樓會客室 內之標箱(如學校大門無放行請聯繫承辦人蔡上士0988-859038,統一於截止 投標1700時前往大門口會議室收件)或將投標文件郵寄北投豐年郵局51號信 箱,勿將投標文件轉交會客室。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 (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 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 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 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 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3.案內禁止僱用大陸地區、非法勞工。 4.參與開標廠商,本大隊統一於開標前20分鐘至會客室統一帶往開標室,建請 各廠商配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 70號政心戰大隊陽明樓、電話:02-2893-9674、傳 真:02-2893-63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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