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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0924@hot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請滙入本社帳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戶名:生產服務基金-福利青年日報社401專戶,帳戶:185350003672)依收據洽本社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社依採購清單及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奉核後,即可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後續該購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廠商為室內裝修業及營造業。 4、室內裝修登記證及營造業登記申請書。 5、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處場址於開標期間開放現地勘查,請先行與單位聯絡,安排現勘時間。 承辦人:王先生 手機:0936755141 民線:02-23222722#5001
2.依標單、工程契約、圖說、相關規範、施工說明及驗收標準為驗收合格標準。
3.案內詳細內容詳如預算總表、採購契約及圖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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