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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福利事業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請逕向各地金融機構劃撥,銀行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營業部,帳號0560713120168,收款人:生產服務基金-福利處403專戶,持劃撥收據正本領取。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7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土木工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指定地點完工(由招標機關敘明地點):岡山福利站地址,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號。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106年10月4日前。
三、依採購法第65條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7條之規定,本採購標的之下列部分及依其他法規規定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約之部分,不得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主要部分為:鋼構、彩色鋼板施築。
四、本案有關天數之計算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均以日曆天計算之
五、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謝先生:(02)23922377#312;規格、工程明細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高小姐:(02)23922377#309,工址現場會勘請洽岡山站李經理,07-6262516。
六、106年9月30日更正內容:招標文件之目錄頁所載招標文件收受及截止期間誤繕為「自106年10月25日至106年10月13日上午11時00分止」,修正為「自106年9月25日至106年10月13日11時00分止」。請已領標廠商自行更正,毋需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因不影響廠商報價,故不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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