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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man@o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6樓之6海洋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內開標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期間,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問題,得與承辦單位洽詢(聯絡人: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吳先生,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935;秘書室謝先生,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635)。
(二)自決標日起5個日曆天內(含當日),由廠商交付樣書(主要教材各1冊,共8冊、其他教學資源各1套,共4套)至本會審查,並經本會同意核可後,始得全數印製;自本會同意核可樣書之書面通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含當日),由廠商完成本案所有履約項目印製等作業。
(三)本案預算金額含營業稅,本案投標廠商無限定為納稅或非納稅身分,投標廠商如屬免/無繳營業稅者,決標後之本案契約總價金總額,機關依決標金額扣除5%營業稅(請參閱契約條款第5條第1款第6目之規定),標價清單(廠商投標及議價決標調整後)之稅金欄位均應依招標規定比例填寫。
(四)廠商所填「投標標價清單」之分項價格未依招標規定填寫、增刪修改項目或數量者,為不合格標。
(五)本案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下稱優採廠商)生產物品及服務項目(印刷項目),得標廠商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5條第3項及第10條第3項規定,得標廠商如非優採廠商應就至少決標金額之10%之履約內容分包予優採廠商,詳細規定請見需求說明書、伍。
(六)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規定辦理者,視同放棄,如其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不影響總標價意思表示,得允許廠商更正。
(七)廠商投標時所附投標文件非機關招標文件所要求部分,機關不予審查;廠商得標後機關亦不受該超出部分文件之拘束。
(八)本會辦理現場開標、審標等作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九)投標代表非廠商負責人或無法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參與現場開標、審標者,均應繳交投標授權書(加蓋與投標文件所蓋用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代表如無投標授權書或身分與投標授權書所載不符或投標授權書所蓋印章與投標文件不符者,視同未派代表到場(不得參與開、審標)。開標過程中禁止使用通訊設備(經主持開標人員同意者除外),或有干擾開標程序進行之行為,如經勸導仍不配合者,得要求其離場。
(十)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開標日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截標時間、開標時間舉行,不另通知(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
(十一)得標廠商履約期間應遵照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要求,於聘用人員時注意性別平衡,落實性別友善職場之觀念與作為,對於所僱用之人員,不得有歧視女性、跨性別、原住民或弱勢團體人士之情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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