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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於109年6月底前於48萬元額度內以本案契約之平均單價計算向得標廠商增購;平均單價指本案標價清單「1.接管公文檔案電子目錄作業(1)分類表建置(2)案名表建置(3)檔案目錄建置」及「2.檔案影像數位化作業」等細項金額單價。
2.本案採購金額為98萬元整(預算金額50萬元及後續擴充金額48萬元)。
3.增購之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海洋委員會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一工作日起後60個工作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規定辦理者,視同放棄,如其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得允許廠商更正。
(二)廠商投標時所附投標文件非機關招標文件所要求部分,機關不予審查;廠商得標後本會亦不受該超出部分文件之拘束。
(三)機關辦理現場開標、審標、評審等作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評審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評審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參加評審,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四)投標代表非廠商負責人或無法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參與現場開標、審標者,均應繳交投標授權書(加蓋與投標文件所蓋用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投標代表如無投標授權書或身分與投標授權書所載不符或投標授權書所蓋印章與投標文件不符者,視同未派代表到場。開標過程中禁止使用通訊設備(經主持開標人員同意者除外),或有干擾開標程序進行之行為,如經勸導仍不配合者,得要求其離場。
(五)本案招標期間,廠商針對招標文件內容問題,得與承辦單位洽詢(聯絡人:海洋委員會秘書室楊小姐,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614、謝先生,電話:07-3381810轉分機26161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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