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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86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
履約期限
115 年1月3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曾辦理海流資料相關經驗(需檢附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容查詢:呂宜潔07-3382097#263603。
2、倘開標日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ㄧ時間,本院不另通知。
3、履約期限說明:
(1)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含)前以公文提出工作計畫書。
(2)廠商須於114年5月15日(含)或決標次日起25日曆天(以較晚者)前交付第一批次雷達資料。
(3)114年7月15日(含)前交付即時資料傳輸介接服務、114年6月即時資料傳輸與緊急連絡窗口服務報告及第二批次雷達資料。
(4)114年10月15日(含)前交付114年7至9月即時資料傳輸與緊急連絡窗口服務報告、第三批次雷達資料。
(5)115年1月3日(含)前交付114年10至12月即時資料傳輸與緊急連絡窗口服務報告及第四批次雷達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