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R109002 已決標公告

地形變遷AI偵測技術研發委託專業服務案

國家海洋研究院 決標日:109/0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交通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85,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78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代碼 A.4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品誼
聯絡電話 (07)3382097#263210
機關代碼 A.47.3
單位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
聯絡人 吳品誼
聯絡電話 (07)3382097#263210
傳真號碼 (07)3381978
電子郵件信箱 samantha@naor.o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2/13
原公告日 108/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8 15: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國家海洋研究院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國家海洋研究院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契約規定正式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送日期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1.本計畫之工作期間: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契約規定正式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送日期止。 2.於簽約次日起3個日曆天內上網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3.於決標之次日起21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2本。 4.廠商應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以前提送期中報告初稿12本。 5.廠商應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12本。 6.廠商應於期末審查會議主持人裁示日期以前提送正式研究報告12本、研究報告印刷用電子檔1份,研究報告需申請並取得ISBN(國際標準書號)及CIP(出版品預行編目)。 (二)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正本函文,免附前3項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代碼 A.4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品誼
聯絡電話
(07)3382097#263210
機關代碼
A.47.3
單位名稱
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
聯絡人
吳品誼
聯絡電話
(07)3382097#263210
傳真號碼
(07)3381978
電子郵件信箱
samantha@naor.o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2/13
原公告日
108/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7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8 15: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國家海洋研究院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國家海洋研究院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契約規定正式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送日期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1.本計畫之工作期間: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契約規定正式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送日期止。 2.於簽約次日起3個日曆天內上網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3.於決標之次日起21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2本。 4.廠商應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以前提送期中報告初稿12本。 5.廠商應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12本。 6.廠商應於期末審查會議主持人裁示日期以前提送正式研究報告12本、研究報告印刷用電子檔1份,研究報告需申請並取得ISBN(國際標準書號)及CIP(出版品預行編目)。 (二)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正本函文,免附前3項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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