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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liwang@cg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以預算金額10%為上限(後續擴充金額為7,964萬9,200元整)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本計畫完成監視系統相關設備建置及汰換後,可提升所轄責任港區人、車、船動態監控效能及現有攝影機妥善率,有助海巡工作遂行。
(二) 港區監視系統分布於港區聯外路口、停泊區、安檢點、卸貨區或地形、地物無法有效通視處,當有異常之人、車、船及事故發生,均可運用各港監系統先期監看、掌握,利於後續勤務調派。
1. 相關設備所偵蒐資料之需求(運用)單位:安檢所、巡防區。
2. 相關設備預計平均使用率:24小時/每日、30日/每月。
(三) 港區監視系統可於日間監看範圍達200公尺,及夜間監看範圍達120公尺之清晰影像,延伸安檢人員監控範圍。
(四) 增進船筏進出港通關效率,落實政府「安全、便民」政策。對企圖於港區從事不法之人員可收嚇阻、先制之功效,防制不法活動及犯罪發生。
(五) 未來整體志願役人力恐呈現下降趨勢,運用港區監視設備協助監視及搜尋人、車、船動態,降低人力精簡後同仁勤務負荷,有效提升勤務效率,防杜不法事件肇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本署大門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2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詳系統功能需求書第4點及附件1、2、3。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至122年12月31日止,各履約事項之時程與範圍詳系統功能需求書。
三、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 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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