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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海山中街296號
履約期限
115年3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日期較後者為主)至116年10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季應交付項目依採購清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具備完成本案「訓練服務、模擬訓練系統及無人機製造維護」之製作、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近五年內相關教育訓練開班/授課紀錄或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提出本案「專業人員清單」,載明:專案負責人、系統工程/維運人員、訓練教官/飛安管理人員之姓名、職務、專長與證照/訓練證明。
3.涉及無人機製造及訓練系統開發、維護、特殊技術或專利之證明或合約。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項目詳如招標文件,摘述如下:
一、投標須知:增列廠商資格充許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
二、需求說明書:專案時程從115年3月1日至116年10月31日。
三、附件04模擬系統:
(一)不斷電系統(具鋰電或其他模式)。
(二)觸控智慧白板項次1-86吋觸控螢幕:投標時應提交之文件,修正為驗收時提交。
(三)觸控智慧白板項次2-雙層開閉式白板:相關試(檢)驗報告修正為驗收時提交。
(四)其他-高架地板、教室窗簾:相關試(檢)驗報告修正為驗收時提交。
(五)其他-機架式不斷電設備電池:採磷酸鋰鐵電池或同等品。
四、附件05無人機規格書:相關試(檢)驗報告修正為驗收時提交。且防爆型電池充電櫃修正交付證明文件及提交時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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