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訂約機關得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屆滿前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200萬元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海巡署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海巡署偵防分署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工程承攬手冊、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2.履約地點縣市或毗鄰履約地點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之登記證明文件。
(二)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營業繳稅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採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逾履約期限依契約第17條規定計罰)將「品質計畫書」、「施工計畫書」及「保險單」資料檢送監造單位並副知機關審查,再經監造單位審查後轉陳機關審核,俟機關核定後以書面或傳真(電話紀錄或通知單)方式通知廠商副知監造單位次日起3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報告書及切結書,以書面或傳真機關備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個日曆天內竣工。
二、若對廠商資格或採購標的有疑義,請洽承辦人: 徐聖維先生 (02)22399201分機363623
三、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海巡署開標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