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於116年4月30日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97萬6,000元整。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58 - 114年至117年救生救難裝備籌補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收發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並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摘陳如後,詳契約及採購規範。
(一)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出具下列文件至本分署審核:詳採購規範。
(二) 廠商應於115年9月30日前書面向本分署申報完工驗收,本分署辦理驗收合格後,廠商應於115年10月29日前交付至各單位簽收並完成教育訓練,始得向本分署請款。
二、本案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5年4月30日止。
三、有關本案規範內容,請洽本分署巡防科陳小姐,連絡電話:02-28053990分機362208。
四、押標金及相關規定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五、本招標文件含ODF檔案格式(如odt、ods…等),建議廠商使用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開啟(可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或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相關軟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