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遇有後續擴充項目時,需於開工後60日內將後續擴充項目及相關資料陳報機關,機關視報價合理性、預算、損壞狀況、航安或人安影響、驗船機構須檢驗...等需求,審核評估後辦理;金額新臺幣3,474萬3,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收發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並得以事業主關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應具有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D01010、F114060(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設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第壹部分:
1、第一階段:決標翌日起330日曆天內,依實際備妥「10,500小時保養」所需料件(詳招標規範附表1)之數量,報請機關辦理點收。
2、第二階段:決標翌日起480日曆天內,依實際備妥「10,500小時保養」所需料件(詳招標規範附表1-1)之數量,報請機關辦理點收。
(二)第貳部分:自台南艦抵達維修廠翌日起或機關書面通知翌日起開工,工期計270個日曆天內完成全部規範項目,若遇有後續擴充增購時,履約期限為本契約之工期與後續擴充增購之工期合併計算。(詳如契約)
二、如對規範內容有疑問,請聯繫人員:
(一)維修養護科:技術助理員 郭訓源
(二)連絡電話:02-28053990 分機362464
三、本次更正公告並延長等標期,修正內容概述如後:「『招標規範暨投標標價清單附件2(發電機大修基本零件清單)之項次8『汽缸頭總成』更換數量及採購數量皆為3』、『投標須知:1.第6點預算金額修正為新臺幣1億5,525萬7,000元;2.第27點開標時間修正為112年1月18日11時;3.第32點押標金金額修正為460萬;4.第39點履約保證金金額修正為460萬;5.第45點保固保證金金額修正為460萬;6.第79點截止投標時間修正為112年1月17日17時前』、『外標封修正截止時間至112年1月17日17時止』」,修正內容可詳修正對照表,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投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