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0332 已決標公告

MTU 16V 4000 M90同型主機7艘100噸艇及2艘巡防艦(金門艦、連江艦)特別檢驗(大修)長期契約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敞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2,327,600
原始預算
$ 339,517,000
底價金額
$ 332,726,660
決標折數
93.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代碼 A.47.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3 - 船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亮宏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16
機關代碼 A.47.1.7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人 陳亮宏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16
傳真號碼 (02)280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585247@cg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後續擴充總金額以新臺幣1億5,000萬元整為限,並於各下列期限內陳報後續擴充項目及相關資料,陳報機關: (1) 100噸艇特別檢驗(含主機換裝)案,於開工後30個日曆天內。 (2) 500噸巡防艦特別檢驗(含主機換裝)案,於開工後50個日曆天內。 (3) 主機大修案,於開工後35個日曆天內。 (4) 100噸艇及500噸艦原艇、原艦大修案,於開工後分別於45個日曆天及60個日曆天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1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後勤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收發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4年合約,履約標的各艦、艇之履約工期(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需具有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碼CD01010或F114060(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 2.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至少1人曾持有一等輪機員以上之適任(執業)證書(證照)之人員。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主機維修人員至少1人具有MTU主機廠家同級保養維修同型主機證書。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具有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維修或建造500噸級以上船舶」或「維修或保養或建造具有MTU16V4000型主機之100噸以上船舶」之實績,且累計金額須達新台幣6,000萬以上,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5.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500萬元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47.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3 - 船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亮宏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16
機關代碼
A.47.1.7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人
陳亮宏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16
傳真號碼
(02)280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585247@cg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後續擴充總金額以新臺幣1億5,000萬元整為限,並於各下列期限內陳報後續擴充項目及相關資料,陳報機關: (1) 100噸艇特別檢驗(含主機換裝)案,於開工後30個日曆天內。 (2) 500噸巡防艦特別檢驗(含主機換裝)案,於開工後50個日曆天內。 (3) 主機大修案,於開工後35個日曆天內。 (4) 100噸艇及500噸艦原艇、原艦大修案,於開工後分別於45個日曆天及60個日曆天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06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1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後勤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收發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4年合約,履約標的各艦、艇之履約工期(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需具有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碼CD01010或F114060(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 2.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至少1人曾持有一等輪機員以上之適任(執業)證書(證照)之人員。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主機維修人員至少1人具有MTU主機廠家同級保養維修同型主機證書。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具有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維修或建造500噸級以上船舶」或「維修或保養或建造具有MTU16V4000型主機之100噸以上船舶」之實績,且累計金額須達新台幣6,000萬以上,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5.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500萬元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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