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8128 已決標公告

第三行政大樓及船務料件管理辦公室結構補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碁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50,000
原始預算
$ 8,678,469
底價金額
$ 8,200,000
決標折數
83.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代碼 A.47.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尹婷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20
機關代碼 A.47.1.7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人 鄭尹婷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20
傳真號碼 (02)280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N4051@cg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1/09
原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4 14: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內完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承攬工程手冊 (1)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承攬手冊所載之「評鑑事項」內容如為空白仍須檢附之。 (二)廠商信用證明 以下證明文件至少需檢附其中之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說明如下: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提出施工網狀圖、施工計畫書、品管計畫書及職業安全計畫書等相關資料送監造單位審查,並報請機關同意,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二、本案押標金如有填寫受款人,受款人請填寫「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三、本案因所需相關經費尚未核列,爰開標後如已達決標條件,予以保留決標資格(開標前已有經費者逕行決標),保留期間經費核列後,以接獲本分署書面通知日起契約生效(不另製作決標紀錄並解啟底價)。並以通知日為決標日,賡續辦理決標公告及契約製作,本案至遲於109年3月31日通知廠商,並視為報價有效期。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總表及其附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須知(其切結書1),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廠商資格文件< 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規定>、押標金),密封後依限投標。 五、本次招標文件更正,計修正「空白標單、工程圖說、投標須知、外標封」等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並延長等標期,至109年1月13日17時截標,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再行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47.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尹婷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20
機關代碼
A.47.1.7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人
鄭尹婷
聯絡電話
(02)28053990#362420
傳真號碼
(02)280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N4051@cg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1/09
原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4 14: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內完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承攬工程手冊 (1)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承攬手冊所載之「評鑑事項」內容如為空白仍須檢附之。 (二)廠商信用證明 以下證明文件至少需檢附其中之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說明如下: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提出施工網狀圖、施工計畫書、品管計畫書及職業安全計畫書等相關資料送監造單位審查,並報請機關同意,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二、本案押標金如有填寫受款人,受款人請填寫「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三、本案因所需相關經費尚未核列,爰開標後如已達決標條件,予以保留決標資格(開標前已有經費者逕行決標),保留期間經費核列後,以接獲本分署書面通知日起契約生效(不另製作決標紀錄並解啟底價)。並以通知日為決標日,賡續辦理決標公告及契約製作,本案至遲於109年3月31日通知廠商,並視為報價有效期。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總表及其附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須知(其切結書1),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廠商資格文件< 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規定>、押標金),密封後依限投標。 五、本次招標文件更正,計修正「空白標單、工程圖說、投標須知、外標封」等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並延長等標期,至109年1月13日17時截標,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再行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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