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完成備貨報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其主管機關核發或網站資料證明;另外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09年3月31日;爰開標後如已達決標條件,予以保留決標資格(開標前已有經費者逕行決標),保留期間經費核列後,以接獲本分署書面通知日起契約生效(不另製作決標紀錄並解啟底價);並以通知日為決標日,賡續辦理決標公告及契約製作。
二、本案押標金如有填寫受款人,受款人請填寫「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三、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含標的明細清單(單套))、投標廠商聲明書,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均須符合投標須知規定>、押標金),密封後依期限內投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