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電子郵件信箱
paul01233210@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有後續擴充項目(限水線下、隱蔽部分、主電機及減速機保養維修之重要組件損壞或超限、檢(量)測項目發現之損壞或超限、或經認定有影響航安之項目),於開工後20日內將後續擴充項目及相關資料,陳報本分署辦理,後擴工期併本契約工期計算,金額500萬元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其他:履約期限
工期75個日曆天內將履約標的完成施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請以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並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須明示具有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碼CD01010或F114060,若所提供之證明未有上述營業項目代碼,或僅提供舊版代碼而未提供新舊代碼對照供佐證者,視為不合格)。
(二)須曾持有一等輪機員以上之適任(執業)證書(證照)之人員:應檢附一等輪機員以上之適任(執業)證書(證照),或具有一等大管、一等輪機長考試及格證書,或曾擔任一等管輪以上職務之資歷證明;及前述人員受僱於投標廠商在職證明或檢附投標廠商與僱有前述受訓證書人員之各國內外主機維修廠家間,雙方委託暨同意維修本案主機之證明文件。
(三)主機維修人員至少1人具有MAN主機廠家保養維修同型主機證書:檢附MAN主機廠家核發MAN D28 Classic主機受訓證書及前述人員受僱於投標廠商在職證明。
(四)除上述基本證明文件,其他參與投標時必須檢附之文件(如押標金),欲投標廠商應自行檢核且一併遞送(廠商資格檢查表僅供參考)。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現金繳納處所:本分署秘書室出納(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3巷20號)。
(二)金融機構帳號:中央銀行國庫局 (0000022);戶名(受款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帳號:24631002124001);如採用匯款,請檢附匯款收據或相關證明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三)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開立;除現金外,廠商得將其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