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l630088@cg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 項目:高雄往返東沙島人員、物資運輸。
(二) 數量:人員運輸預估264人次、物資運輸預估12航次。
(三) 金額:新臺幣1,860萬元。
(四) 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能遵守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誠信履約,如期如質完成購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列有G301011船舶運輸業廠商)
2.船舶運送業許可證。
附加說明
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9238,聯絡人:黃議德科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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