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l630088@cg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採購規格書所列各項標的增購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70萬元整,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履約期限
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將標的全數送達大湖庫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定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檢附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訂約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再做為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將視為無效證件。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須於109年12月25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東南沙分署後勤科)或http://web.pcc.gov.tw。
2.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9238,聯絡人:莊洛豪書記。
3.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外封套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