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onic0710@cg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25 - 海巡任務用車汰換(增購)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4/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一二九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澎湖、金門、馬祖。
二、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第一階段:履約期限至 115年8月31日止,廠商應於履約期限內,將機關所要求之履約標的完成安裝及備貨,並由機關至指定地點(改裝車廠)辦理第一階段驗收。
2.第二階段:廠商於第一階段驗收合格後次日起30日內辦理核發牌照,並於核發牌照次日30日內將履約標的(巡邏機車)送至機關指定地點(詳如分配管制表),於交車時與各地區岸巡隊點交人員實施清點及設備操作教育訓練,並完成書面記錄。
三、本採購機車品項依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優先決標予提供環境保護產品廠商。
四、修正履約期限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