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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分署得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以預估需用金額新臺幣241萬5,000減決標總金額之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其後續擴充項目以與本案履約有關事項為主,如後續擴充項目與原契約相同,則以原契約之單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12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20 公尺(含)以上鐵塔維護」相關工作經驗,投標時檢附具承攬該項工作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發票或完工證明書等)供審;若該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20 公尺(含)以上鐵塔維護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及含有「20 公尺(含)以上鐵塔」相關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內提送施工人員名冊及經結構技師認證之鐵塔爬梯及工作平臺設計圖說(含各項鋼鐵材料尺寸及數量)。
(二)於機關函文審核前開設計圖說同意日起30日內提送本案各項材料(包含新購置鋼鐵材料及油漆塗料)材質證明及出廠證明,經機關函文審核通過後始得進場施作並於90日內竣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