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outh509965@cg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8,431,50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一二九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單獨投標者,投標廠商應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
2. 共同投標者,組成廠商家數應符合本須知第18點規定,並以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之投標廠商為代表廠商,其餘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之任一項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權或停業處分。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工程,係工法普遍且為施工廠商熟悉之施工法,地面層並無特殊結構,另考量近期公共工程有嚴重流標之情形,為提高業界投標意願,爰不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工程企劃書及附件應分開裝訂,工程企劃書17份(含正本1份、副本16份,封面須分別註記「正本」與「副本」字樣、附件採A4直式左側裝訂1式各17份(含正本1份、副本16份)。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