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一二九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將視為無效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第一階段驗收:廠商應於111年10月12日前,通知機關進行履約標的物第一階段驗收作業(驗收地點: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23578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129號)。
第二階段驗收:廠商應於第一階段驗收合格後次日起10日內運至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九岸巡隊;地址89146金門縣金湖鎮正義里尚義200號,並辦理1場教育訓練,訓練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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