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係為確保興達港海巡基地(以下簡稱本基地)執行勤務任務之持續性,強化供電系統韌性及安全性,爰規劃汰換既有備援發電設備或建置新設備,俾於市電中斷時,維持本基地全區設施(包括辦公廳舍、勤務中心、通訊機房、監控系統及生活住宿區等)正常供電運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E601010 電器承裝業皆可)。
2.廠商納稅證明。
3.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含)以上及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甲級(含)以上(有效期限內)。
4.各細項說明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現場勘查:電聯本案需求單位秘書室,蔡科員076986011#762605。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6年10月31日止,依下列三階段期限完成。
1.第一階段(設計及文件審查):決標後次日起180日內完成。
2.第二階段(發電機室完成、機組採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完成。
3.第三階段(系統測試與最終完工):1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案建置及測試。
4.各階段詳細說明如契約條款及需求說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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