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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以本案採購金額用罄為上限,依原契約項目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
擴充數量:本案廳舍監視設備(詳標價清單)。
期間上限:本採購保留增購權利期限自決標次日至115年9月30日止。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八德路三段3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 第一階段履約:履約期限至115年9月30日止,廠商應於履約期限內,將機關所要求之履約標的完成舊機拆除及新機安裝,並備妥各項目施工過程前中後照片紀錄表(紀錄表內容需包含各舊機拆裝及新機安裝圖說等事項,格式由廠商自行設計)、點交紀錄表(紀錄表內容應含本案採購標的各項目及招標規範需求事項,格式由廠商自行設計)後,以書面方式通知機關辦理第一次驗收。
2、 第二階段履約:廠商應於第一階段驗收合格次日起7日內,將教育訓練紀錄表(由廠商負責各監視器主機設置單位之教育訓練,訓練時數需 1 小時,訓練內容應包括系統功能介紹、管理權限密碼設定及回放功能操作,並以1單位1份方式完成教育訓練紀錄表,格式由廠商自行設計),以書面方式通知機關辦理第二階段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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