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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金額:新臺幣447萬元整。
(二)擴充數量:夜視鏡3具(詳採購需求書)
(三)期間上限:本採購保留自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預算金額100%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八德路三段3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招標機關(臺中市清水區八德路300號)完成交貨。
2、廠商須於驗收合格之日起14日內,於本分署指定地點針對本分署需求單位接裝人員,提供至少10人次、1小時之教育訓練(廠商可於答標與建議書提供更優惠之教育訓練規劃),由廠商準備授課教材並遴派專業技師(技術人員)實施裝備操作訓練、保養等實務教學課程授課。
3、廠商須於完成教育訓練後7日內,將教育訓練資料(含人員簽到冊、授課教材及授課照片)送達本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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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標文件於114年7月18日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