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idzue300160@cg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自決標日次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預算金額 100%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八德路三段300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 180 日內(服務建議書如提供更佳之履約期限,則依服務建議書辦理)完成備貨,經第一階段驗收合格後,自次日起算 45 日內運交至本機關指定單位點交(詳如裝備配送一覽表)。
2.廠商須於第一階段驗收合格後,自次日起算 45 日內,於本分署指定地點針對海巡署所屬各需求單位(含金門、馬祖及澎湖,如裝備配送一覽表)接裝人員,提供至少 1 小時之教育訓練(廠商可於答標與建議書提供更優惠之教育訓練規劃),由廠商準備授課教材並遴派專業技師(技術人員)實施裝備操作訓練、保養等實務教學課程授課。
3.廠商須於完成教育訓練後 14 日內,將教育訓練資料(含人員簽到冊、授課教材、授課照片)及交貨簽收單送達本分署。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