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x015052@cg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投標須知52條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系統床組8組,計新臺幣20萬元整,期間為1年(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6/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6臺中市清水區中社路9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投標須知第57點略述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下列任一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證明文件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將「品質計畫書」及「施工計畫書」資料檢送監造單位並副知機關審查,再經監造單位審查後轉陳機關審核,俟機關核定後以書面或傳真(電話紀錄或通知單)方式通知廠商副知監造單位次日起2個日曆天內開工(開工報告書及切結書,以書面或傳真機關備查),並於開工之日起90個日曆天內竣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