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s-015 已決標公告

「技專校院與私立大學校院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規劃推動辦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決標日:114/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大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機關代碼 A.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規格請洽陳小姐02-2737-7932;程序請洽蘇小姐02-2737-7600
聯絡電話 (02)27377600
機關代碼 A.42
單位名稱 產學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 規格請洽陳小姐02-2737-7932;程序請洽蘇小姐02-2737-7600
聯絡電話 (02)27377600
傳真號碼 (02)27377249
電子郵件信箱 phsu@ns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上限;辦理後續年度之專業服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開標室,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秘書處採購科」、專人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樓/收發室(建議由後門進入,無需換證)」。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機關通知期末報告審查同意次日起10日內,繳交期末報告核定本,餘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相關業務者。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其他詳本須知第83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會產學處陳小姐,電話:02-2737-7932;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會秘書處蘇小姐,電話:02-2737-7600。 ●開標地點: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開標室【請備妥「招標公告」或「議價通知郵件」之紙本文件,向1樓服務臺出示及說明,進入門禁後乘坐高 樓層電梯至17樓,於17樓梯間以左側之電話撥打分機「7284」通知進入】。 ●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機關通知期末報告審查同意次日起10日內,繳交期末報告核定本,餘詳招標規範。 ●本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查詢及下載。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詳投標須知第83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規格請洽陳小姐02-2737-7932;程序請洽蘇小姐02-2737-7600
聯絡電話
(02)27377600
機關代碼
A.42
單位名稱
產學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
規格請洽陳小姐02-2737-7932;程序請洽蘇小姐02-2737-7600
聯絡電話
(02)27377600
傳真號碼
(02)27377249
電子郵件信箱
phsu@ns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上限;辦理後續年度之專業服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開標室,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秘書處採購科」、專人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樓/收發室(建議由後門進入,無需換證)」。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機關通知期末報告審查同意次日起10日內,繳交期末報告核定本,餘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相關業務者。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其他詳本須知第83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會產學處陳小姐,電話:02-2737-7932;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會秘書處蘇小姐,電話:02-2737-7600。 ●開標地點: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開標室【請備妥「招標公告」或「議價通知郵件」之紙本文件,向1樓服務臺出示及說明,進入門禁後乘坐高 樓層電梯至17樓,於17樓梯間以左側之電話撥打分機「7284」通知進入】。 ●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若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機關通知期末報告審查同意次日起10日內,繳交期末報告核定本,餘詳招標規範。 ●本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查詢及下載。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詳投標須知第83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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