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630D07796 已決標公告

南科嘉義園區土地開發工程(第二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5,800,000
原始預算
$ 927,925,375
底價金額
$ 906,500,000
決標折數
88.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A.4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葉怡君;程序:黃嬿慈
聯絡電話 (06)5051001#2566;2728
機關代碼 A.42.3
單位名稱 規格:營建組;程序:秘書室
機關地址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聯絡人 規格:葉怡君;程序:黃嬿慈
聯絡電話 (06)5051001#2566;2728
傳真號碼 (06)5051307
電子郵件信箱 yant82122@sts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臺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14 14:00
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2樓2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條款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等綜合營造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填寫投標總標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投標標價清單【須填寫總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填寫總價或未蓋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A.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b)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B.土木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土木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2)具有相當財力: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11.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黃小姐收。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等。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4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葉怡君;程序:黃嬿慈
聯絡電話
(06)5051001#2566;2728
機關代碼
A.42.3
單位名稱
規格:營建組;程序:秘書室
機關地址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聯絡人
規格:葉怡君;程序:黃嬿慈
聯絡電話
(06)5051001#2566;2728
傳真號碼
(06)5051307
電子郵件信箱
yant82122@sts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臺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14 14:00
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2樓2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條款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等綜合營造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填寫投標總標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投標標價清單【須填寫總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填寫總價或未蓋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A.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b)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B.土木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土木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2)具有相當財力: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11.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黃小姐收。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等。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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