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50,000元整,優良廠商(請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工程費累積達契約金額且全部工程竣工並經驗收及決算等事宜完竣之日止,視先到期者為終止日,惟施工中工程仍須竣工並經驗收合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開口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訂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並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件:
1.承攬工程手冊(須有標示廠商及負責人名稱資料及評鑑事項之全部頁數(第17及18頁)或營造業評鑑證書,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承攬。
2.營造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14 年7月14日起至 114 年7月21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s://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本案聯絡人】工程請洽吳聲育,招標程序請洽蘇月娥,電話03-5773311*2531、2522
【備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