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IP-113-001 已決標公告

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第二及第三軟體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漢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19,264,538
原始預算
$ 10,856,57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6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A.4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4 - 商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文焜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11
機關代碼 A.42.1
單位名稱 營建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李文焜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11
傳真號碼 (03)5790081
電子郵件信箱 wenkun@si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79,158,136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
押標金 1.新台幣5,000萬元整。2.優良廠商:2,500萬元整。(請檢附主管機關已登錄之證明文件)3.押標金受款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工期 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357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異業共同投標、同業及異業共同投標: 1.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其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如廠商屬具備前開共同投標之4種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同業及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其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辦工程手冊、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4.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冷凍空調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已將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納入評選項目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開標時間及地點 1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地下室會議室
截標時間 1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00分整。
本案聯絡人 工程請洽李文焜電話03-5773311#2511,招標程序文件請洽蘇月娥 電話03-5773311#2522
備註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42.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文焜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11
機關代碼
A.42.1
單位名稱
營建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李文焜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11
傳真號碼
(03)5790081
電子郵件信箱
wenkun@si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79,158,136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3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
押標金
1.新台幣5,000萬元整。2.優良廠商:2,500萬元整。(請檢附主管機關已登錄之證明文件)3.押標金受款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工期
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357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異業共同投標、同業及異業共同投標: 1.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其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如廠商屬具備前開共同投標之4種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同業及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其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辦工程手冊、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4.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冷凍空調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已將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納入評選項目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開標時間及地點
1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地下室會議室
截標時間
1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00分整。
本案聯絡人
工程請洽李文焜電話03-5773311#2511,招標程序文件請洽蘇月娥 電話03-5773311#2522
備註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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