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訂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並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新竹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鄰之直轄市、縣(市)2.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3.營造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4.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5.廠商納稅證明6.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12 年6 月 28 日起至 112 年7月11 日止。(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押標金]1.新台幣玖萬元整。 2.優良廠商:肆萬伍仟元整。(請檢附主管機關已登錄之證明文件) 3.押標金受款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開標時間及地點]112 年7 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 00 分於本局一樓會議室。 [截標時間]112 年7 月11日(星期二)下午 5 時 00 分整。 [工期]限決標日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聯絡人]工程請洽吳聲育,招標程序請洽蘇月娥電話(03)5773311*2531(03)5773311*2522 [備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