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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1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資格: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1)建築師開業證書;(2)納稅證明;(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4)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
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1)建築師開業證書;(2)納稅證明;(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無退票記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4)同業公會會員證。
●履約期限:
1.總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2.規劃設計工作期限:
(1)決標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報告書;(2)規劃報告書核定日起60天內,完成基本設計報告書;(3)基本設計報告書核定日起90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報告書及申請建照圖件;(4)取得建築物建造執照日起30天內,提送候選綠建築證書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之申請書件。
●採購內容摘要:
(1)建築物量體需求:地下3層、地上8層(不含屋突)2棟,總樓地板面積14,737m2(含不計容積部分),可在經費容許前提下,依實際設計需求調整建築物量體、棟數或樓層數。(2)宿舍單元需求:2房型單元27戶、3房型單元40戶、4房型單元5戶,合計72戶。(3)空間需求項目:詳招標文件8.0。
●本標案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
編號1.招標文件6-契約條款第7條(履約期限)第1款之(一).2.(2):(1)更正前:「基本設計階段:規劃報告書經甲方核定日起60天內,完成基本設計報告書及相關圖件,並完成須送請新竹市政府審議之都市設計規劃相關圖件、申請容積率獎勵相關圖件」。(2)更正後:「基本設計階段:規劃報告書經甲方核定日起60天內,完成基本設計報告書及相關圖件」。
編號2.招標文件6-契約條款第2條附件1(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事項)之二(乙方提供之服務).(四).11:(1)更正前:「v本案須採用「建築資訊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2) 更正後:「口本案須採用「建築資訊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編號3.招標文件6-契約條款第2條附件1(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事項)之二(乙方提供之服務).(四).12:(1)更正前:「v都市設計審議」。(2) 更正後:「口都市設計審議」。
編號4.招標文件6-契約條款第5條附件1(建築工程適用)之二.(二):(1) 更正前:「興建基地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費(100萬元):於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工作之成果報告經甲方核可後給付100%(100萬元)」。(2)更正後:「興建基地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費(90萬元):於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工作之成果報告經甲方核可後給付100%(90萬元)」。
編號5.招標文件6-契約條款第8條(履約管理)第17款之(四):(1)更正前:「如係辦理公有新建建築物,其工程預算達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者,建築工程於申報一樓樓版勘驗時,應同時檢附銀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2)更正後:「如係辦理公有新建建築物,其工程預算達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者,建築工程於申報一樓樓版勘驗時,應同時檢附合格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編號6.招標文件8.4-本案計畫範圍地形圖CAD檔:(1)更正前:無招標文件8.4。(2)更正後:增列招標文件8.4(以供廠商備標之參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