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會B137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政府合法登記或立案(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更正招標文件之施工規範(發電機)第16401章低壓配電盤1.5資料送審(6)同等品需會同第三公正單位(執業冷凍空調技師)確認一節,(執業冷凍空調技師)係為筆誤,修改為(執業電機技師)。
2.截止投標日由原110年12月8日延長至110年12月13日,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之開標時間一併修改為110年12月14日下午2時30分。
3.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會寶慶辦公大樓地下室發電機房,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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