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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會B138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會收發室(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1)A.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B.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檔案庫房施工經費概估2,447萬6千元、松園7館宿舍施工經費概估1,693萬2千元、六角亭施工經費概估54萬1千元,施工費預算設計上限為新臺幣4,194萬9,000元。
(二)本案建築物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預算金額以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1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一類所載各級距之建造經費(4,194萬9,000元)服務費率上限(7.23%)計算,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3萬4,481元(規劃占10%,設計占45%,監造占45%)。
(三)本案採總價決標,建造費用百分比契約價金給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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