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或收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1.財務代理或存託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2年或廠商供應服務金額達預算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政府合法登記或立案(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個人執業事務所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三、具有相關履約能力:截止投標日止5年內曾完成公司財務、稅務、法務盡職調查及公司價值評鑑案件,並提供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相關證明文件,非主要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四、非屬政府採購法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公司,檢具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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