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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運動部1樓開標室(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運動部秘書處營繕採購科(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120日曆天內竣工;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最遲應於申報竣工前辦理竣工掛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室內裝修業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室內裝修業應另檢附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必須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投標廠商報價不得逾預算金額,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審標與審查:本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並依「資格、規格標」及「價格標」之順序分二段開標,其作業程序如下:
(一)資格、規格標:
1.依本案招標文件規定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規格,廠商資格、規格審查結果,未符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加後續之審查評分作業,其已投標未開標部分之投標文件,原封發還投標廠商。
2.經資格、規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所送服務建議書由本案委員會依本說明之「審查項目及配分」及「審查方式及評定原則 」所列之各審查項目標準,於機關所訂之審查時間辦理審查評分。
(二)價格標:
1.審查評分結果總平均分數達及格分數之廠商,方得參與後續價格標之開標。
2.審查評分達及格分數之廠商,於開價格標前如發現有資料提列不實、抄襲或未符招標文件規定情形,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四、其他規定詳招標文件。
五、對於本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本案規格承辦人,本部秘書處朱津豪先生,電話:02-8771-112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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