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cf412@mod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7樓7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1樓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有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除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外,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專業設計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須知第22點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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