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cf412@mod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7樓701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履約 品質及本部債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1樓總收文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廠商)
或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履約期限如下: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10樓大會議室規劃設計工作。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履約各分段進度:於115年3月1日前完成其餘部分規劃設計工作。
(二)乙方(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為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